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假期及寒假前、寒假期间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年12月28日 18:20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实习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江职院教〔2023〕1号)与《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元旦假期及寒假前、寒假期间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相关工作,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加强责任意识、规范实习管理

各二级学院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,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安全,增强实习安全管理能力,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,严格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组织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函〔2023〕12号)文件要求,建立健全实习运行保障体系,完善实习管理制度,确保实习工作平稳有序。

二、加强安全教育,确保实习安全

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、带队指导教师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及日常管理,并选派经验丰富、业务素质好、责任心强、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全程管理、指导学生实习。对在元旦假期期间及寒假期间仍有学习任务在校外企业的“工学交替”学生“订单班”学生、“学徒制”专业,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实习学生的培训,现场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,检查学生实习情况,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,做好实习考核。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。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,实习指导教师要利用“校友邦”平台做好跟踪指导,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护,切实保证人身安全。

三、加强协调联动,健全应急机制

各二级学院要会同实习单位,制定突发事件、舆情风险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,建立学校、用人单位、实习生、家长为一体的实习实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,明确责任与义务,规范应急事件处理处置程序,做到早部署、早安排、早防范,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果断处置各类岗位实习突发事件。如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学校,并认真做好舆情处置工作,加强与媒体沟通交流,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透明度,避免虚假信息传播,及时消除不利影响。

附件:元旦假期及寒假期间各专业在岗学习情况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务部

20231228


初审:缐媛红

复审:邱明

终审:李卫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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